.

所有人,长宁县法院邀您领取一个春节红

<

长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且规避执行,现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下列被执行人发出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强固,男,汉族,

住址:四川省珙县下罗镇保平村7组12号,

公民身份号码:。

执行依据:()川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川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川执号、()川执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07元及迟延履行金。

悬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规定给予悬赏金奖励:1、举报人提供王强固的下落及藏匿地点,经本院查证属实并控制住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支付举报人元的悬赏金奖励(若已经有举报人领取该笔赏金,本条不再适用);2、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的线索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原标题:《

所有人,长宁县法院邀您领取一个春节“红包”》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831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