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赵敏俐,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安大简《诗经》的发现,让我们有幸看到了战国时代《诗经》传抄的一个选本的原本面貌,具有十分珍贵的文献价值,但安大简《诗经》的抄写存在不少的问题,如同篇同字的异体、抄写篇目和文字的遗漏、随意的误书、因声因形的讹写等。这说明它只是有幸传承下来的战国时代众多《诗经》抄本中的一种,我们在研究和使用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些问题,要采取比较客观冷静的态度,不要为其中的问题所误导。
[关键词]安大简《诗经》抄本;讹误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收录《诗经》早期文本57篇(含残简),是一份极为珍贵的出土文献,其价值自不待言,但安大简《诗经》只是一个选抄本,在抄写过程中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如存在不少同篇同字的异体,有抄写篇目的遗漏,有随意的误书,有字词的遗漏,有因声因形的讹写,等等。这些问题,有的可能无关紧要,有的却会对《诗经》的释读产生重要影响,需要我们给予充分 由于《诗经》具有口头传唱的性质,在抄写传承过程中深受影响,所以安大简《诗经》的文本与传世《诗经》有很大不同,特别是在虚词的使用方面差别更大,如《驺虞》一诗,传世《毛诗》每章最后一句为“于嗟乎驺虞”,而安大简《诗经》则为“于嗟驺虞”,少了一个语气词“乎”字,这种现象很多,不属于一般的抄写遗漏,而是由于口头传承而产生的异文,不在文本讨论的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安大简《诗经》在抄写中还有一些遗漏。如传世《毛诗》本《鄘风》有诗十首,但是安大简在《甬》中只录了9首,遗漏了《载驰》按:现在我们在安大简中实际上只看到七首,因为其间缺简三支,根据《毛诗》篇目顺序,这三支简上应该书写的是《蝃蝀》《相鼠》二首,已佚。传世本《唐风》12首,而安大简本《魏》中仅录九首,遗漏了《杕杜》《葛生》《采苓》等三首。这些经过比较,我们也能很容易发现。可是还有一些字词的遗漏,问题就比较大。如《渭阳》一诗,《毛诗》:“曰至渭阳”。安大简本为“曰至于阳”,多了一个虚词“于”,却遗漏了一个“渭”字,这就对诗的释读产生很大影响。整理者谓:“简文全诗无‘渭’字,今本《渭阳》之名由何而来,待考。”按,《毛诗》此诗中“渭阳”亦只在这句诗中出现一次。“渭阳”本为地名。《毛诗序》:“康公时为大子,赠送文公于渭之阳,念母之不见也。”郑玄笺:“渭阳,音谓,水名。水北曰阳。”“我送舅氏,曰至渭阳。”郑玄笺:“渭,水名也。秦是时都雍,至渭阳者,盖东行送舅氏于咸阳之地。”孔颖达疏:“雍在渭南,水北曰阳,晋在秦东,行必渡渭。今言至于渭阳,故云‘盖东行送舅氏于咸阳之地’。《地理志》云:‘右扶风渭城县,故咸阳也。’其地在渭水之北。”按,渭阳乃特指渭水之北,是专有地名,不能分开。在这首诗中,若无“渭”字,则“阳”字便无所指,此句便文义不通。又,诗中若没有“渭阳”两字,这首诗的标题便没有了出处,这也违背了《诗经》标题之通例。由此可见,就这首诗来说,《毛诗》中“曰至渭阳”应该是正确的,而简本此句明显属于误书,前面多了一个“于”字,后面漏了一个“渭”字。整理者没有细考此诗之背景,不了解“渭阳”一词之来历,也没有思考《诗经》篇题命名的通例,所以便不得其解。
四、由通假字而容易引发的误解
安大简《诗经》中有大量的通假字,这些通假字的记录可能源自口头传承,抄写者根据声音而记录,于是有些词语就显得有些莫名其妙。如《绸缪》一诗,简本第三章只有四句,最后一句是“见此邢侯”,与《毛诗》第四句“见此邂逅”异。又《韩诗》亦作“邂觏”。整理者指出,上古音“邢”属匣纽耕部,“邂”属匣纽支部,并音近可通。“侯”“逅”属匣纽侯部,“觏”属见纽侯部,亦音近可通。由此可见,将“邢侯”视为“邂逅”的通假是没有问题的,也是顺理成章的。问题是“邢侯”两个字合在一起,会给人产生一种误解,以为是一个人名,于是就会引导后人据此作出另外的解释。整理者显然是受此误导,并引《卫风·硕人》“邢侯”,与《左传·昭公十四年》“晋邢侯与雍子争邑田”为证,确认“邢侯”当为一人名,但是整理者同时又发现这两例“邢侯”与此诗无关,给读者留下了解读的难题,也将一个本来很简单的通假字问题变成了一个复杂难解的问题。另外,整理者之所以不认同“邢侯”可以与“邂逅”通假,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原诗的理解有误。在整理者看来,《毛传》与《韩诗》的解说,“与上章‘良人’‘灿者’文例不类,简文作‘邢侯’,胜于韩毛二家”。按:《毛诗》用“邂逅”代指诗人所相遇之人,虽然词的组合方式与“良人”“灿者”不同,但是从诗义来讲却与“良人”“灿者”完全一样,只不过是把一个动词当作名词来用而已。《郑风·野有蔓草》:“邂逅相遇”,《毛传》:“邂逅,不期而会,适其时愿。”本诗:“见此邂逅。”毛传:“邂逅,解说之貌。”胡承珙曰:“其实‘邂逅’字只当作‘解构’,但为会合之意。《淮南·俶真训》‘孰肯解构人间之事’,高注:‘解构,犹会合也。’盖凡君臣、朋友、男女之遇合,皆可言之。《传》云‘解说之貌’,即因会合而心解意说耳。”胡承珙的这一解释非常有道理,如果我们把《毛传》关于“邂逅”的两处解释合起来看的话,就可以明白,《毛传》在《野有蔓草》中强调“邂逅”一词的“不期而会”之意,而在《绸缪》一诗中则进一步强调从不期而会到结婚的“心解意说”。朱熹在《诗集传》中也说:“邂逅,相遇之意。此为夫妇相语之词也。”可见,《毛传》和朱熹的解释是对的。盖男女相会,由不期而遇到结为婚姻,既是缘分,也是际遇,用“邂逅”这一动词来表现夫妇之间的这种遇合,实在是一种非常生动而又准确的表达,也与“良人”“灿者”完全匹配。按此诗第一章:“今夕何夕,见此良人”,毛传:“良人,美室也。”《召南·鹊巢》孔颖达疏:“良人,谓夫也。《昏礼》曰:‘衽良席在东。’注云:‘妇人称夫曰良人。’《孟子》曰:‘吾将瞷良人所之。’《小戎》曰:‘厌厌良人。’皆妇人之称夫也。《绸缪》传曰‘良人,美室’者,以其文对‘粲者’,粲是三女,故良人为美室也。”此诗分三章,反复表达的就是结婚时夫妻之间的两情相悦之喜。从诗意来讲,第一章的“良人”是妻子对丈夫的美称,第二章的“灿者”是丈夫夸奖美丽的妻子,第三章的“邂逅”是共指缘分遇合的夫妻双方,这是多么顺理成章的解释,又是多么美好的诗篇。可是,整理者出于对《毛传》和原诗理解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受到了安大简《诗经》中“邢侯”这两个字由通假而造成的误导,所以将对《绸缪》一诗的理解引向了歧路。
五、关于“侯六”误书的讨论
由此我们再来讨论安大简《诗经》中最引人注目的问题,即所谓“侯风”的问题。此问题出在第八十三号简《十亩之间》后面所书“侯六”两字,按抄写体例,当指前面的诗篇应归属于此,巧合的是由第七十二简的《汾沮洳》到《十亩之间》,刚好也是六首诗,因此整理者将这六首称之为《侯》。这就等于将《侯》视为一国之“风”的名称,事关重大。整理者认为,“《侯》作为一国之‘风’,从未见于文献记载,我们怀疑可能所指就是《王风》”,对此,整理者引《左传》杜预注:“《王》,《黍离》也。幽王遇西戎之祸,平王东迁,王政不行于天下,风格下与诸侯同,故不为《雅》。”孔疏:“王畿内之人怨刺者,以其政同诸侯,皆作风诗,不复为雅,其音即是风体,故大师别之,谓之王国之变风也。谓之《王》者,以王国当之,犹春秋之王人,天命未改,尚尊之,故不言周也。”但是同时指出:“不过,《侯》所属具体诗篇与《毛诗·王风》则毫无关系。”因此整理者认为:“《侯》所属《魏风》六篇,疑为抄手误置所致。”误置之说,表面看有一定道理,实则不然。在传世文献中,将东周之人称之为“王人”,与《诗经》中有《王风》,是可以互相发明、有据可验的。若将《王风》称之为《侯风》,则没有根据。因为“王风”和“王人”的重点还在一个“王”字,说明虽然周人的地位不再,可是名义上还是“王”,而“侯”则大不相同了,是连“王”的名分也没有了。因此我认为《侯》不会是《王风》的另一种称呼,出现在此处也不会是误置,而应该是典型的“误书”。同样,抄写者在第百十七支简后面书有“魏九”两字,也应该是误书。因为在这一组诗中,所录的是《唐风》九首,所以“魏九”二字应该属于误书,即误把“唐”写成了“魏”。同时,因为抄者漏数了原属于《魏风》的《葛屦》,可能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在“魏九”后面隔了很长一段的空白简,在接近简尾的地方又加写了“葛屦”两个字。正是因为这样,造成了安大简中《唐风》与《魏风》关系的混乱,又因为“侯六”两字的误书而引发了“侯风”的问题。考虑到这些因素,我认为安大简《诗经》在这些地方存在明显的误书,并不是误置。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据我们上文所言,在一首诗中出现那么多的异体字,又有明显的漏书、讹误等现象存在,可以证明安大简的抄写存在的问题很多。值得注意的是,简文在“侯六”后面,还有一段文字,整理者隶定为“作鱼寺=。鱼者索人见,隹心虫之,黍者虫之”。此谓何意,不可解。整理者徐在国认为是“习书”,“因为写完‘侯六’后简文有空白,抄手就写了一些简文中的字以练笔”。练笔之说,可供参考,但是安大简第二十支、第九十九支、第百十七支后面也有很大空白,为什么却没有抄写其他字呢?我们结合上面的一些问题,可以再一次证明抄写者的不认真,“侯六”后面的文字有些随意。因为如果作为一个用于教学和传习文本的话,不会在这里出现这样一些不明所以的文字。而接下来在后面的《魏》中,除了将《魏风》中的《葛屦》录入以外,还将《唐风》中的九首误书于此处。并在第百十七简中很随意地标明了“魏九”字样,接着发现有些不对,隔了很长的空白简之后又标上了“葛屦”的篇名。我认为在这些地方,安大简抄写者存在的误书问题是极为严重的,它搅乱了原本非常清楚的《唐风》和《魏风》的关系,又凭空生出了“侯六”两字,让整理者将本是《魏风》六首诗变成了“侯风”,并因此而引起了人们的争论。如有人认为:“侯”与魏文侯有关,与战国初年魏国小霸初成的形势有关,与魏文侯的文化抱负有关,安大简《诗经》的编排或为魏国改制《诗》乐以强化其文化影响力的反映。经过魏人改制的《诗》本,随着魏国霸业的推进传到楚国,于是才有了今日的安大简《诗经》抄本。有多篇文章虽然对魏文侯时代的事情做了很好的考证,但是从安大简《诗经》中所录的内容来看,我们找不出这些诗篇与魏文侯有关的直接证据。而且,如果将安大简《诗经》看成是由魏人改制的《诗》本,是由魏传到楚国,有三个问题也无法解决:一是据考证,现存《诗经》的诗篇最晚产生的时间也早在孔子之前,与魏文侯无关;二是安大简《诗经》本在《周南》《召南》后面紧接着的就是《秦风》,这似乎说明在这里《秦风》要比《魏风》更为重要,魏人为什么要这样重新编排风诗次序;三是在历史上我们找不到任何将《魏风》称为《侯风》的根据。就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多篇有关“侯风”的考证文章,都没有对上述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都是脱离了《诗经》文本的推测。我认为由此可以更进一步证明“侯六”两个字是误书,当下学者们关于魏文侯与“侯六”的讨论,是受这一误书的误导。
六、简单的结语
安大简《诗经》的价值毋庸讳言,它的发现,让我们有幸目睹了早在大约两千三百年前《诗经》的一个抄本的旧貌,里面所提供的文化信息量极大,无论从《诗经》学还是语言学、文字学等各方面可供研究的东西极多,所以从它被发现的那一天起,就引起了学术界满怀的期待。整理本才一面世,就引起了人们广泛热烈的讨论。从《诗经》学的角度来说,我们说它重要,是因为将它与传世《毛诗》相比较,发现二者之间所录的诗篇都是共有的,词句和章节从大的方面看也基本是相同的。由此可以相信,《诗经》的篇目,早在孔子时代就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定本,《左传》和《论语》等先秦古籍的记载是可以信赖的。在战国时期各地流传的各种《诗经》抄本,有一个共同之源,这是无可否定的事实。这正说明《诗经》文本形成之早和传承的久远,说明它所具有的经典性和权威性,突显了这部作品的伟大和它在春秋战国时代独居于“六经”之首的地位。
在这一讨论的过程中,我们要对安大简《诗经》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它只是先秦时代的一个《诗经》选抄本,而且它的书写文字体系属于楚系,这说明,它可能只是战国中期流传在楚地的一个选本。从这个选本中《国风》排列顺序的不同,我们相信自从《诗经》编辑成书之后,特别经过孔子和儒家后学的阐释,《诗经》得到更为广泛的流传,各地有关《诗经》的抄本和选本一定会有很多,也会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在三百五篇的排列顺序上有所变化,自然也会有各种抄本之间的良莠不齐。安大简《诗经》是我们有幸发现并在地下得到很好保存的一种,从我们在上面所指出问题来看,它只是一个一般的选抄本,而且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是将原本《国风》排列顺序打乱了的一个选本。整理者在将其与传世《毛诗》相比较时,几处提到“简本作‘渚者’为优”“远胜《毛诗》”“不如简本明快简洁”“胜于韩毛二家”等字样,立论欠妥,这可能是出于对安大简《诗经》过于钟爱的缘故。我个人的看法,从整理本发现的这些问题来看,可以说它是一个我们现在仅能看到的战国时代的《诗经》孤本,是一个珍本,但是它不是一个善本,问题很多,远没有达到胜于传世《毛诗》的程度。我们在研究和引用安大简《诗经》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到它里面存在的这些不足,给它一个明确的定位,不能把它置于比传世《毛诗》更高的地位。
原文首发于《北方论丛》年第2期第13-18页,
为阅读方便,省略了注释和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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