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便民渠道,提升创建实效,珙县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采取“四个强化”,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全力推行“互联网在线庭审”模式。截止目前,珙县法院共建成互联网法庭9个,共开庭审理案件起。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升“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院党组高度重视“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工作,让“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成立“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领导小组。将“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同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实施倾斜政策。院党组经常性地就“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听取汇报,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完善“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配套设施。竭力保障基础建设经费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技术力量支持并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保障“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顺利开展。
二、强化网络功能,拓展“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为给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珙县法院坚定不移走智慧法院建设之路,不断夯实信息网络基础。一是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立足方便群众诉讼,设置网上立案自主服务区、网上流转材料自助服务柜等,努力构建诉讼服务大厅、服务热线同步运行的综合性多功能诉讼服务平台。二是互联网法庭全县覆盖。依托数字化监控体系和现成的网络基础,充分优化和整合信息网络资源。目前,珙县人民法院5个乡镇人民法庭和4个机关审判庭已全部建成既可现场开庭的科技法庭也可远程开庭的互联网法庭。三是充分运用各类信息化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拓展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等便民诉讼服务。四是大力推进“智慧执行”建设。应用区块链技术,使用“智慧封条”查证取证,实现对查封财产远程数字化、可视化、便捷化监管;纵深拓展“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相关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在执行指挥中心即可完成全市范围内的房屋、车辆查控,提高执行效率。
三、强化实际运用,提升干警对“互联网在线庭审”的驾驭能力
“互联网在线庭审”运用的关键在于干警能熟练地掌握其操作技术,并将之运用于审判执行中。一是开展多元化培训,提升干警专业素能。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办公软件操作技能,开展人民法院电子送达、跨域立案、在线庭审规则、人民法院在线服务APP等专题培训,提高干警审判执行业务信息化技术水平,确保法官和审辅人员均能使用各种数字化平台。二是培养业务带头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如人民法庭无书记员审判带头人、互联网在线庭审带头人,智慧执行带头人等各业务条线带头人,由业务带头人讲述各种业务难点、困点,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三是开展业务评比活动,争先创优抓落实。以一批中青年干警为依托,以课题研究为着眼点,由点到面,用培训、座谈、撰写论文等方式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数字化的业务能力。
四、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互联网在线庭审”在安全规范的环境中运行
为确保“互联网在线庭审”建设能发挥出预期的作用,就必须把新的庭审模式制度化、规范化。我院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重视安全”的原则,为每位干警设定完成其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访问权限,而不提供其他额外权限。并从加强技术保障的角度,相继制定了《科技法庭开庭规则》、《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网络调解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网络管理规范,明确了各业务庭室在“互联网在线庭审”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将管理职责与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全面推进“互联网在线庭审”是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法院现代化的车之双轮、鸟之双翼。珙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在线庭审”工作新模式,解锁办案新技能,不仅高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还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