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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熊让贵:

我局依法受理你承建珙县巡场镇天池村三社牟大兵、天池村七社罗刚、罗中伟、罗中奎等房屋结构补强工程中建设中拖欠民工工资一案,因你拒绝配合调查,无法有效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珙人社处改〔〕17号),责令你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7日内依法足额支付你承建上述两项工程中拖欠的民工工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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