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增长11.1%,增速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看,其中:工资性收入元,增长10.8%;经营净收入元,增长12.8%;财产净收入元,增长6.3%;转移净收入元,增长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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